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1-01-21

2020年12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筑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及相关债权人的同意意见,以(2020)粤01破申383、384号决定书,决定对百筑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经百筑公司及其主要债权人协商一致推荐,人民法院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百筑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下称本管理人),负责人:郑飞虎。

鉴于百筑公司存在重整的价值及可能性,为维护百筑公司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现本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推动和保障百筑公司完成重整。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百筑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本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募重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百筑公司及其核心业务百晟广场项目的预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通过重组引资盘活百筑公司,妥善解决处理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政府保障房移交安置、工程款拖欠等问题。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荔城街荔景大道北441号

法定代表人:张耀正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状态:在业

登记机关:广州市增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投资管理服务。

百筑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分别为:广州百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0%)、廖志强(出资比例20%)、胡秀玲(出资比例20%)。公司的核心业务为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解放北路的“百晟广场”。

(二)主要资产概况(最终以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为准)

1.项目名称:百晟广场

2.地理位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解放北路,地处新塘镇旧区中心,临近新塘公园和新塘政府。

最新地铁站为13号线白江站和新塘站,从两个地铁站步行至标的项目各需40分钟。

3.开发情况:2013年,百筑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发贷2.5亿元,办理百晟广场项目土地抵押。2015年,百筑公司拟计划办理预售证,向贷款银行申请解除土地抵押,以满足预售证办理条件。但贷款银行不予配合,导致项目未能办理预售证,也未能销售回款,此后停工烂尾至今。

另据了解,百筑公司从2013年起频繁从民间融资,用于支付项目土地出让金和工程款。

项目开发进程表:

时间

进度

2012年10月

拿地

2013年6月

开工

2015年

取得施工证,四证齐,封顶

2015年

办理预售证失败,停工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百晟广场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目

数值

单位

总用地面积

16712

总建筑面积

114653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86248

其中

商业建筑面积


14607

其中

安置商业面积

4000


商铺面积

10607


住宅建筑面积


67870

其中

安置房面积

32980

商品住宅面积

34890

公建设施配套


1234

其中

物业管理用房

351


公厕

71


文化活动站

254


其他

33


梯屋及电梯机房

525


商业架空层


2537


其中

1#首层架空

390



2#-5#第3层架空

2147


地下容建筑面积

28405

其中

地下车库


28405

其它


0

容积率

5.44


建筑基地面积

6118.4

绿化面积

5014


绿化率

30.00%


非机动车位

909


 

 

三、招募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态良好,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百筑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房地产开发及/或销售企业优先。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一)至(三)项的资格条件。

(五)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1月15日18:00(北京时间)前,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4.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5.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2016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主营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

6.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7.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决议原件;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文件;

9.关于愿意参与百筑公司预重整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百筑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注意】前述材料中涉及的复印件,在报名时应当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报名材料由报名人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叁份交至管理人处,同时应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三)尽调保证金缴纳、退还及没收规则

1.管理人在实际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的三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前述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立即安排尽调保证金缴纳工作及签署保密协议书,之后正式进入尽职调查阶段。

2.意向重整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意向重整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直接没收尽调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3.已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至本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4.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则尽调保证金直接转为重整保证金。

5.意向投资人逾期未缴纳尽调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6.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确定报名是否延长时间,并在报名工作完成后,另行确定时间组织符合前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进行答疑、现场踏勘,为意向投资人进行必要合理的尽职调查提供条件。

7.尽职调查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五天。尽职调查结束后,意向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重整投资方案。

8.管理人对提供重整投资方案且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内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为百筑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为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而发布的报名通知,目的在于广泛通知和征集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通过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将进入实质性磋商,具体方案再行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飞虎(18188803399)  何肖洁(18122490008)

联系邮箱:guanliren@genuis-law.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A座2507-2512室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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